问题 | 脚趾粉碎性骨折算伤残么 |
释义 | 脚趾骨折算不算伤残,要看伤残鉴定结果,伤残鉴定是要根据具体的受伤部位、受伤程度、康复情况、功能障碍以及事后恢复可能性等因素来综合判断,且鉴定是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来鉴定。先去做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而后保存好相关的发票、伤残鉴定材料等,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具体的赔偿数额,要依据对方责任大小,以及伤残等级鉴定结果确定。 一、申请伤残鉴定有什么程序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具体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以下材料到鉴定机构申请伤残鉴定: (1)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被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2、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4、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5、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是在二十日内完成。 二、交通伤残鉴定出院后多久进行鉴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对伤残评定的时间往往把握不准,导致一些伤残鉴定结论在诉讼中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在做伤残鉴定时,一定要严格依照流程来。 残疾赔偿金是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经现有医疗手段和医疗水平治疗后仍留下的伤情影响工作和生活进行赔偿的一个法定赔偿项目。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根据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在实务中,通常是在出院后三个月左右由专业的机构进行伤残鉴定。 由此可总结出: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一般是在出院后,且治疗终结、伤情完全稳定之时(实务往往为出院后三个月,且有固定物的需待固定物取出后)由专业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出具相关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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