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放弃继承权的问题 |
释义 | 放弃继承权注意事项: 1、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2、当事人自愿放弃继承; 3、放弃继承的继承人是完全行为能力人。 一、民法典放弃继承声明规定什么时候生效 在继承开始后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是有效的。继承开始前作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无效,当事人若想产生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即使在继承开始前作过相应的意思表示,也应在继承开始后重新进行意思表示。同理,遗产分割后作出的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也无效。遗产分割后,若继承人坚决不接受其应继承的遗产,则其放弃的是遗产所有权,而不是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法律文书声明财产继承是否有效? 声明财产继承满足法定要求即可认定有效。即如果是声明放弃财产继承的应当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在放弃继承书上签字的就开始生效,放弃继承权合法有效,依法不能分得遗产。 三、在外地公证处能否办理放弃继承公证 异地不能办理放弃继承公证,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由放弃继承权人在写好放弃继承声明书后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放弃继承权不是必须要公证的,只要当事人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放弃继承权就合法有效,放弃继承权人依法不能分得该遗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