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探视权是指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子女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探视权属于身份权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享有的身份权。经民政部门协议行使探视权或者法院调解判决的探视权,父母任何一方不得设置执行障碍,拒绝一方行使权利,任何一方侵犯对方权利,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一旦其权利受到侵犯,对方有独立的民事请求权和执行申请权,如果对方带走孩子,只要符合当事人约定或法院判决行使探视权,但对方通过带走孩子损害孩子身心健康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暂停对方的探视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