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年夫妻离婚财产的分配问题 |
释义 | 老年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根据法律规定,按照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照顾无过错一方、遵循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离婚时,婚前财产及个人财产仍归各自所有,共同财产是指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特别强调无工资收入的家庭妇女有平等分割权,应适当照顾生活困难的一方,尤其是女方。 法律分析 老年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具体流程如下: 1、老年人再婚时,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有约定的,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法律规定处理; 2、老年人婚前财产及夫妻婚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仍归各自所有; 3、老年人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即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到离婚时婚姻关系终止之日止这一期间内,一方或双方取得的财产; 4、老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根据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一方、遵循当事人的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合法地予以解决。须特别指出的是,无工资收入的家庭妇女对共同财产有同样的平等分割权。应该适当照顾生活困难的一方,尤其是女方。 拓展延伸 老年夫妻离婚后的经济安全保障问题 老年夫妻离婚后的经济安全保障问题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议题。在离婚后,老年夫妻可能面临财产分割、退休金分配、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挑战。首先,财产分割需要公平合理,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其次,退休金分配是关键问题,需要考虑双方的退休年限、贡献和收入差异等因素。此外,老年夫妻还应了解和享受各种社会福利政策,如医疗保险、养老金等,以确保经济稳定和基本生活需求的满足。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依法维护权益,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与对方进行公正协商,以实现老年夫妻离婚后的经济安全保障。 结语 老年夫妻离婚后的经济安全保障问题是复杂而重要的。财产分割应公平合理,保护双方权益;退休金分配需考虑年限、贡献和收入差异;享受社会福利政策确保经济稳定。维护权益需法律支持,公正协商,实现经济安全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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