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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纳税记录在哪里打印
释义
    纳税记录在电子税务局打印。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2、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点击【纳税记录开具】;
    3、选择需要开具证明的年月范围,点击【生成纳税记录】;
    4、点击【下载】,下载的文件需凭密码打开,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若包含字母请输入大写字母,打开即为个税纳税记录。
    网上纳税申报操作流程:
    1、填写申报表纳税人利用“填写申报表”的功能填写需申报的申报表(没有在地税部门做过税种登记的税种,网上不能申报);分主附表的,先填写附表并保存,然后打开主表进行编辑或直接保存;
    2、正式申报纳税人利用“正式申报”功能将已填写并保存过的申报表正式申报到地税征管系统。申报表正式申报成功后,不能再进行填写和修改。未正式申报或正式申报失败的申报表,其包含的税种按未申报对待;
    3、网上划款纳税人利用“网上划款”功能对正式申报成功的申报表,通过划款功能生成待划款税票,若提示划款失败,应返回继续进行划款操作。(地税部门会将待划款税票的信息定期传递到银行进行扣款)。纳税人可在成功划款一日后通过“网上划款”功能的实缴查询,确认地税部门扣款是否成功;
    4、申报查询、划款查询正式申报及网上划款结束后应利用“申报查询”、“划款查询”进行申报查询、划款查询。确保需要申报的申报表都已经申报、划款成功;
    5、打印申报表和完税证明。正式申报成功后,可以通过“申报查询”功能打印出申报表(纸张为A4纸)。扣款成功后,可以到开户银行打印完税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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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3: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