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分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行政处分,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有违法失职行为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一种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行政处分属于内部行政行为,由行政主体基于行政隶属关系依法作出。它具有强烈的约束力,管理相对人不服,行政主体可以强制执行。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一、行政警告处分到期怎样解除? 1、六个月后会解除处分,如果单位没有发通知,可以选择自己申请。 2、想要提前解除的话,必须在警告处分期间有突出贡献的,可以提出申请,然后解除行政警告处分。国家人事部、监察部《关于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国家公务员受到行政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提前解除行政处分。其中的“特殊贡献”指的是国家公务员受行政处分期间,表现突出,有重大贡献,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 3、因此,国家公务员在受到行政处分期间,只要其表现符合受奖励的条件,不但可以给予奖励,而且还可以因立功而提前解除处分。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六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相关的回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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