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传销罪的要件有哪些 |
释义 | 传销罪在刑法中被称为组织和领导传销罪。构成传销罪的要件如下:1。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复杂对象,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的个人财产,通常是货币。传销往往伴随着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了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对象。 2、客观要求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和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但并不是所有的传销行为都构成犯罪。情节一般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只有行为人实施严重的传销行为,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要区分传销罪和直销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如果直销行为中出现夸大直销员收入、产品功效等欺骗和误导行为,直销监管部门应予以行政处罚,不应视为传销罪。情节严重的认定应结合传销涉案金额、传销开发人员数量、传销中使用的手段、传销造成的影响等多种因素综合衡量。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主要追究传销组织策划人,多次介绍、欺骗、胁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积极参与者。对于一般参与者,不予追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9年6月18日《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个人为开展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事业单位设立后,以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因此,对于专门从事传销的公司,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不以单位犯罪论处,而以自然人犯罪定罪处罚组织者和主要参与者。 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即行为人知道自己实施传销,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但为了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仍然实施这种行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有希望和积极追求的态度。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与者通过支付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取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形成等级,直接或间接以开发人员数量作为报酬或返利依据,引诱或胁迫参与者继续开发他人参与、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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