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起诉状应包括标题、诉讼主体、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文尾。原告和被告要明确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联系方式。诉讼请求要分开编号,列明案由。文尾要写清法院、原告和起诉时间,必须由原告亲笔签字。《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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