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婚怀孕受法律保护未婚怀孕所生的孩子抚养权的确定:(1)双方自行协商;(2)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其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