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外科: (1)一般检查身高、体重(2)四肢、躯干、颈部运动功能检查(3)生理缺陷检查判定(4)双下肢不等长检查。 2、内科: (1)心血管系统疾病主要靠询问病史,辅助检查血压,心脏听诊(2)神经系统疾病:询问病史和神经反射检查(3)精神障碍:询问病史。 3、眼科:裸眼视力、矫正视力检查。辨色力。 4、音叉检查听力。 体检标准: 1、年龄:18-70周岁2、身高:不限3、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 4.9(即E字表0.8)以上4、辨色力:无红绿色盲5、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 50 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6、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7、下肢:运动功能正常,下肢不等长度不得 大于5厘米8、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