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地方政府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行使政治、经济、社会管理职能以及提供公共服务形成的债务。是地方政府和所属机构为公益性项目建设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包括直接借入、拖欠形成的直接债务和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而形成的担保债务。 法律依据:《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 本办法所称地方政府债务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包括预决算公开范围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等信息以及预决算公开范围之外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存续期、重大事项等相关信息;重大事项是指可能引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专项债券投资价值发生增减变化,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