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门诊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本人的病历本、病历卡 2、门诊发票,原件,需加盖医院章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住院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本人的病历本、病历卡 2、住院发票,原件,需加盖医院章 3、费用总清单,需盖医院章 4、出院小结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一、基本医疗保险使用流程 (一)本地住院就医 员工生病住院:应在单位缴费所在地医保定点医院住院,住院时需将医保证、医保本直接交到所在医院的医疗保险科,结算时自动报销基本医疗费用。 (二)外地住院就医 因出差或长期在外地工作员工生病:必须是急诊的,可在当地医院住院治疗,但要在三天之内申报到市医疗保险局监察科。(如非急诊医疗费用不给予报销。) (三)转诊到外地就医 在单位缴费所在地住院未见效果或医院医生建议转院到外地,必须是指定医院:中心医院和市人民医院,开转诊信和相关检查材料到医疗保险局监察科进行审核,同意后方可转院。 二、哪些大病医疗保险不予报销?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因自杀导致治疗的; 7、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