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补办身份证一般需要30天左右,最迟会在60天之内发放新的身份证。如果交通不便的,时间可能会长点,但最长也不会超过三个月。如果急需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 身份证补办的当事人需要持户口本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由公安机关按规定及时办理。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