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以监管秩序为重点,突出改造环境整治。按照“强化监规纪律,净化改造环境”活动的要求,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严厉惩治狱内违规违纪特别是服刑人员打架斗殴、脱逃行凶、寻衅滋事等行为,以此增强服刑人员对法律法规的敬畏感,强化服刑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悔罪意识,端正改造态度,通过严厉打击违规抗改行为,规范改造秩序,强化规矩意识,净化改造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五十条 罪犯的生活标准按实物量计算,由国家规定。 第五十七条 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表扬、物质奖励或者记功: (一)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学习,积极劳动,有认罪服法表现的; (二)阻止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的; (四)节约原材料或者爱护公物,有成绩的; (五)进行技术革新或者传授生产技术,有一定成效的; (六)在防止或者消除灾害事故中作出一定贡献的; (七)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在服刑期间一贯表现好,离开监狱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监狱可以根据情况准其离监探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