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出具离婚判决书后,无需领取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我国法律规定两种离婚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起诉离婚: 1.协议离婚是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以民政局发给的离婚证为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的凭证。 2.起诉离婚是在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无法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以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为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的凭证。 离婚证是民政局发放的离婚证明,离婚判决书是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二者均可证明夫妻双方已经解除婚姻关系,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