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属于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就是向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婚後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一般属於个人财产。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并认定为共同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也属於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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