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假如只有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且产权只指定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不得再离婚时要求法院对该套房产进行分割。如果是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名字写的是夫妻二人名字的,则算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