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因拆迁造成停业损失怎么补偿 1、按被拆迁房屋的总体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首先对非住宅中的营业用房和非营业用房进行了区分。属于营业用房的,拆迁实施单位应当给予不超过拆迁补偿款8%的补偿;属于非营业用房的,应当给予不超过货币补偿金额5%补偿。 2、根据房屋面积计算。 3、根据经营收入、利润等指标确定。一、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条件 二、一般来说,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1.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 2.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且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上载明的住所(营业场所)为被征收房屋。 3.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 当然,各个地方具体规定不同,但总的原则是房屋有证,在房屋征收前一直合法经营,并依法纳税。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对于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无证房屋,有些地方政府也予以承认,并给予相应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具体方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规定,涉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因此在全国范围内没有一个统一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方式。各个省市也都根据地方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