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20年,张某骑电动车回家时,被葛某饲养的宠物犬狂吠追赶,张某受到惊后摔倒,随即起诉至法院请求葛某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庭审中,葛某认为张某摔倒并不是自家狗直接撕咬导致,王某遇到险情处置不当,其自身应承担主要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葛某未对其饲养的狗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导致狗对王某追咬,并致王某受到惊吓后倒地受伤,葛某作为饲养人应承担主要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侵害并非仅指动物直接对受害人实施撕咬。广大喜爱动物的人士,在饲养动物时务必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动物侵权造成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财产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