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女方要求离婚孩子抚养权争取按照相关规定,对于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是随母亲生活的,女方可提供子女不满两周岁出生证明、户口本等材料,以及自己不存在不宜扶养的材料,争取抚养权。,如果孩子已满两周岁的,应提供能证明夫妻双方的基本情况、子女的年龄等事实的证据,法院会确认女方更有利于子女的,会判决女方优先获得抚养权。,有抚养权后可以改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离婚后孩子跟直接抚养方生活的有权变更孩子的名字。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