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在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增加新证据? |
释义 | 劳动仲裁不服诉讼不能增加请求事项。根据现有法律规定,除非增加的请求与原争议不可分割,法院才会同意增加诉讼请求。因此,对劳动仲裁不服的诉讼只能限于仲裁请求事项的范围内,不可增加。 法律分析 1、不可以,根据现有法律规定,一般是不可以增加诉讼请求的。 2、除非增加的诉讼请求与原争议不可分割,法院才会同意增加诉讼请求。对劳动仲裁不服,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就是因为对劳动仲裁的请求事项的裁决不服,所以不能超越仲裁请求事项的范围,因此不能增加诉讼请求。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能否提交新证据? 根据劳动仲裁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是不能再提交新证据的。劳动仲裁裁决是根据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和辩论进行的,一旦裁决生效,即意味着争议已经得到解决。然而,根据特殊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能提供充分的理由证明新证据的重要性以及为何未能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提供该证据,您可能有机会申请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新证据。但这需要您向相关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审查决定是否接受新证据。因此,在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提交新证据的,但如果您能满足特定条件,可以尝试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提交新证据。 结语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增加诉讼请求的。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通常是不能再提交新证据的。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果您能提供充分的理由证明新证据的重要性,并说明为何未能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提供该证据,您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过审查决定是否接受新证据。请注意,这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因此,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增加诉讼请求或提交新证据的,但在特定情况下,您可以尝试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九条 【仲裁申请的受理和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法生效时间】本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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