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人民法院必 |
释义 | 【劳动仲裁裁决书】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人民法院必须执行吗 劳动仲裁委员会依照法定程序对劳动争议案件做出裁决,当事人在法定的时间内没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生效的裁决书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履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仲裁机关的裁决书是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之一。但这并不意味着仲裁机关的裁决书人民法院必须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2款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具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定,应裁定不予执行: 1钡笔氯嗽诤贤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辈镁龅氖孪畈皇粲谥俨眯议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敝俨猛サ淖槌苫蛘咧俨玫某绦蛭シ捶ǘǔ绦虻; 4比隙ㄊ率档闹饕证据不足的; 5笔视梅律确有错误的; 6敝俨迷痹谥俨酶冒甘庇刑拔凼芑摺⑨咚轿璞椎摹⑼鞣ú镁鲂形的。チ硗馊嗣穹ㄔ喝绻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也应裁定不予执行。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专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