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检察院不服怎么办 |
释义 | 法院判决检察院不服,可以申请抗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08条检察院抗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对法院判决书不服怎么办 对法院一审判决书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上诉;对二审判决书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对于法院的判决不服怎么办 对于法院的判决不服,解决方式视情况而定:一、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不服,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应当提交上诉状,并按被上诉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 并且缴纳上诉费。 在上诉期内未按规定提交上诉状或未经法院批准而拒不缴纳上诉费的,按放弃上诉处理。 二、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从宣判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对终审判决不服,可向作出该判决的法院提出申诉。 在申诉期间,不影响终审判决的执行。 如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决定再审的,可依法裁定暂时中止原判决执行。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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