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税额标准: (一)市区(含武进)境内各等级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 一等8元/平方米,二等6元/平方米,三等4元/平方米。 (二)金坛境内的各等级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 一等5元/平方米,二等3元/平方米,三等2元/平方米。 (三)溧阳境内的各等级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 一等5元/平方米,二等3元/平方米。 二、市区(含武进)各等级土地的具体范围划分: (一)一等土地的地区有: 北至沪宁铁路;东至五角场北路、五角场南路;南至原京杭运河;西至龙江路。 (二)二等土地的地区有: 1、天宁区、钟楼区:在天宁区、钟楼区行政区域内除一等土地外的所有土地。 2、戚墅堰区:在戚墅堰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土地。 3、新北区:北至沪宁高速公路;东至新北区界;南至新北区界;西至龙江路。 4、武进区:湖塘镇、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武进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所有土地。 (三)三等土地的地区:在市区(含武进)境内除上述一、二等土地外,其他均为三等地区。 三、金坛、溧阳境内的各等级土地具体范围由各辖市政府确定。 四、上述各等级土地范围及税额标准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相抵触的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