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必须有住所吗 |
释义 | 公司住所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的所在地,一般指公司发出指令的业务中枢机构的所在地。公司的住所是在公司章程中必载并且载明的地点及事项,具有公示效力。公司住所记载于公司章程,才具有法律效力,是公司注册登记的必要事项之一。公司住所变更必须履行法定的变更登记手续,否则不得对抗第三人。 根据《民法典》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因此,法人必须有住所,法人注册时必须提供法人住所,住所变更的需要进行变更登记。 一、公司法人场所跟公司法人住所的主要区别 1、从适用范围来说,经营场所可泛指公司、企业的一切经营所使用的场所,明显要比公司住所的“登记”只准一处固定场所,这个范围广泛。 2、从法律内容上看,经营场所的其中一个中心场所“登记”为“公司住所”,“经营场所”是可用于一般所有的经营日常的使用。而公司住所具有法定的民事、刑事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 二、登记法人住所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属于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属于自有房产但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县(市、区)政府房产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管委会)或者居(村)委会等机构出具的场所证明。场所证明内容须包含场所的具体地址、权属主体以及出具机构同意该场所用于经营用途的意见。购买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购房合同复印件及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2、租赁(借用)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提交租赁(借用)合同和房屋权属证明。租赁(借用)宾馆、饭店(酒店)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提交租赁(借用)合同和宾馆、饭店(酒店)营业执照复印件。租赁市场铺位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提交铺位租赁合同和市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租赁军队房地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承租人转租军队房地产的,还应提交军队出租单位同意转租证明。 3、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属城镇房屋的,应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撤销原备案的经营场所,无需提交此项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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