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丢失后如何申请补办? |
释义 | 1.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丢失可以补办,需要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补办离婚协议书需要双方携带离婚证和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查阅离婚协议档案,并办理授权委托书。 3.结婚后离婚证不需要收回,可以自行处置。 4.离婚调解书等于离婚证,一般不需要领取离婚证。 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丢失可补办,离婚证不需收回,离婚调解书等于离婚证。 法律分析 一、离婚证离婚协议丢失了可以补办吗 离婚证离婚协议丢失了可以补办。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离婚证。 离婚协议书丢失补办需要双方携带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查阅离婚协议档案,将查阅到的离婚协议档案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二、结婚后离婚证要收回吗 结婚后离婚证不需要收回,再婚后,以前的离婚证就没有用了,婚姻状态为已婚。以前的离婚证可以自行处置。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三、离婚调解书等于离婚证吗,还用领离婚证吗? 离婚调解书等于离婚证,一般不用领离婚证了。民事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记载当事人之间调解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它既是当事人平等协商结果的记录,又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协议予以确认后,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第八十九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结语 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丢失后可以补办,当事人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离婚协议书丢失补办需双方携带离婚证和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查阅离婚协议档案并复印一份加盖公章。结婚后离婚证不需收回,可自行处置。离婚调解书等同于离婚证,一般不再领取离婚证。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记录当事人调解协议并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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