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现金支票有效期是二个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支票的持票人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且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 支票的特点有以下: 1 、使用方便,手续简便、灵活; 2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 10 天; 3 、支票可以背书转让,但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关于支票的常识如下: 1、支票正面不能有涂改痕迹,否则本支票作废。 2、收票人如果发现支票填写不全,可以补记,但不能涂改。 3、支票见票即付,不记名。丢了支票尤其是现金支票可能就是票面金额数目的钱丢了,银行不承担责任。现金支票一般要素填写齐全,假如支票未被冒领,在开户银行挂失;转帐支票假如支票要素填写齐全,在开户银行挂失,假如要素填写不齐,到票据交换中心挂失。 4、出票单位现金支票背面有印章盖模糊了,可把模糊印章打叉,重新再盖一次,但不能超过三个印章。 5、收款单位转帐支票背面印章盖模糊了,此时票据法规定是不能以重新盖章方法来补救的,收款单位可带转帐支票及银行进帐单到出票单位的开户银行去办理收款手续不用付手续费,俗称倒打,这样就用不着到出票单位重新开支票了。 6、在支票左上角划两道斜线可以防止支票丢失后被人取现,即只能通过银行转帐。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九十一条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