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所在的单位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企业,那么单位缴纳部分为“0”就属于正常情况。因为疫情原因,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2020年2月20日及2020年6月22日发布的《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20年2月起,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单位虽然减免了缴费部分,但是社保是由单位交钱和个人交钱两部分组成的,个人部分是依然需要缴纳的。当然,单位缴纳的部分进入的是“社保基金”,支出的是基础养老金,不计算在个人养老金内,所以只要单位按时参保足额缴纳了,并不影响员工未来的养老金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