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抚养费可以用物折抵,只要双方可以就不直接抚养方以物折抵抚养费的行为不产生异议,同时以物折抵也不会对孩子产生不好影响,法院会允许双方当事人有意思自治的行为。或者是不直接抚养方实在是无力支付的,法院也可以在对其进行强制执行时,要求其以物折抵抚养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