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书的生效时间是什么 |
释义 | 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十五日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即可生效,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等相关结论出具后,生效。 一、未经工伤认定能否主张权利 未经工伤认定一般不能主张权利。工伤认定和工伤等级鉴定是处理工伤劳动争议的两个不可或缺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二、工伤赔偿的数额如何确定常见工伤赔偿争议处理方式有 1、职工因工伤待遇给付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是职工与社会保险机构发生的工伤待遇给付争议,不属于劳动争 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职工可向社会保险机构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2、发生工伤认定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申诉,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申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由社会保险行政机构处理的,当事人不服,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应先委托劳动部门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进行认定,然后依据认定结论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当事人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当事人仍是争议双方。3、发生伤残鉴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先委托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然后依据鉴定结论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4、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不服,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是对仲裁委员会委托劳动鉴定委员会所作的鉴定结论不服,不能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应按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进行。 三、工伤认定书过了6个月诉讼期该怎么办 工伤认定超过6个月,也不能直接起诉。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结论是国际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书的申请方法如下: 1、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为劳动者申报工伤; 2、用人单位不申报的,劳动者个人可以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申请工伤认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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