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人违反抵押合同的约定或者抵押标的物价值明显下降,导致债权人的权益受到损害,债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处置抵押标的物。在处置抵押物时,抵押人应当遵守公平、公正、合法、有序的原则,并且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合规进行公告。但并没有明确规定抵押物处置需要公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抵押人未按照约定清偿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质押物或者抵押物优先受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五条:债务人依法进行公告的,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六条:债权人或者担保人转让抵押财产、质押财产或者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经过公证或者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者依法进行公告。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担保人转让或者变现抵押物、质押物时,应当在媒体或者其他方式进行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