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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销售者的先行赔付义务
释义
    法律分析:先行赔付(先行赔偿)制度,是指当发生消费者侵权时,活动主办单位或者网络交易平台无法提供经营者信息,消费者可以向活动主办单位或者网络交易平台提出赔偿要求,活动主办单位或者网络交易平台进行赔偿后再对经营者进行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三条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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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2:5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