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按揭房分两种情况:双方付首付共同还贷,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协商分割或向法院起诉;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子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但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需产权登记一方补偿另一方。 法律分析 按揭房可分为2种情况: 1、双方共同支付首付并一起偿还贷款,不分婚前和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时无法达成共识,双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分割问题。 2、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款。这种情况下,房屋登记在该方名下,因此被认定为婚前财产。但是婚后共同偿还贷款和房屋的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因此,产权登记方应向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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