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继承房产的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1061条、第1070条以及第1123条规定,婚姻继承房产的规定如下: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分割遗产中的房屋、生产资料和特定职业所需要的财产时,应当依据有利于发挥其使用效益和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进行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在分割遗产中的房屋、生产资料和特定职业所需要的财产时,应当依据有利于发挥其使用效益和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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