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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无罪证明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释义
    无罪证明的开具地点是被证明对象户口所在地的相关派出所。对于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且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情况,公安机关应封存相关犯罪记录。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6条。无犯罪证明的开具步骤包括准备身份证原件,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单位者向村委会或街道办综治办说明来由并填写表格,然后到派出所、镇政府综治办和区政府综治办进行证言填写并留底。
    法律分析
    一、无罪证明具体在哪里开
    1、开具无罪证明的地点是:被证明对象户口所在地相关派出所。如果是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公安机关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二、无犯罪证明如何开
    1、首先准备好身份证原件。
    2、有单位的在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或开介绍信,或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无单位的带身份证到村委会或街道办综治办说明来由,综治办工作人员就会拿出综治办人员管理表格,写上证言,并签字、盖章。
    4、到派出所说明来由并出具身份证及表格,民警根据身份证查看档案,看是否有不良记录。查看完毕后,写上证言并签字盖章。派出所留底一份。
    5、到镇政府综治办说明来由并出具身份证及表格,镇政府综治办工作人员写上证言,并签字、盖章。镇政府综治办留底一份。
    6、带上身份证及表格到区政府综治办。说明来由并出具身份证及表格,区政府综治办工作人员写上证言,并签字、盖章。区政府综治办留底一份。
    结语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成功开具无犯罪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在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并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刑罚,相关犯罪记录应予封存。这些封存的犯罪记录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和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可以进行查询。因此,您可以按照上述步骤前往相关单位,如派出所、综治办等,提供相关材料并填写表格,最终获得无犯罪证明。这份证明将对您的个人记录起到积极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七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一百二十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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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4 1:5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