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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户籍证明能不能办结婚证
释义
    户籍证明可以领结婚证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登记结婚的应当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若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一、二婚结婚需要什么证件?
    二婚结婚一般和第一次结婚需要提交的证件是一样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的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除了上述材料以外,若是离过婚后二婚的,应提供离婚证或生效的法律文书。若是配偶死亡后再婚的,应提交配偶死亡的证明材料。此外,若一方没有居民户口簿,或未办落户手续、或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等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二、没有户口本怎么领取结婚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三、离婚用户口本?
    离婚需要户口本。
    1、协议离婚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诉讼离婚的,需要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财产权属证明、债权债务证明等资料。如果在起诉时无法提供户口本,则可以向法院提供户籍证明或者常住人口登记表等资料。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七项规定,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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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7:5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