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董事是否承担公司债务? |
释义 | 执行董事不需承担公司债务,其权利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制定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等。经营异常将限制法人代表的任职和业务,包括银行开户、贷款、政府供应土地等,并可能导致破产注销。 法律分析 执行董事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 执行董事的权利如下: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经营异常对法人的影响如下: 1、异常名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将在3年之内不得在担任其他商事主体的董事、监事及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2、所有对外申办业务全部限制,金融机构可能会不受理该企业的银行开户、贷款等业务; 3、政府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后,除了在市场准入受到限制以外,政府的有关部门还将视情况对该企业在金融融资、政府供应土地、参与工程招投标、参与政府采购等方面进行一定限制; 4、在企业申请办理各类登记备案事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资质审核、从业任职资格等有关事项时,行政管理部门将予以审慎审查。 综上所述,董事对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经营异常的应当申请破产注销。 结语 董事在公司中拥有广泛的权力,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制定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等。然而,他们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而对于公司经营异常的情况,会对法人产生一系列影响,如限制法定代表人的职务、限制对外申办业务、政府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等。因此,当公司经营异常时,应考虑申请破产注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七条 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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