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微信恐吓罪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使用微信给受害人发信息,具有以下情节之一的即可立案:1、多次给他人发送恐吓信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2、发微信恐吓弱势群体人员的;3、其恐吓行为导致他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的;4、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