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年亳州市工伤九级赔偿标准 |
释义 | 2023年亳州市工伤九级赔偿标准 序号 项目 计算公式 法律依据 1 医疗费 以票据为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2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本人工资×9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3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013年)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伤残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4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0个月 (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由单位支付) 《(2013年)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为1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5 停工留薪期工资 本人事故前工资待遇×停工留薪期认定时间 《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时间,按《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执行。 6 住院护理费 按月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0%×住院月数支付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三十八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需要护理的,凭医疗机构证明,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在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前,已领取的生活护理费不足规定标准的,由单位补足差额部分。 7 住院伙食补助费 30元×住院天数 根据芜湖市标准执行 8 劳动能力伤残鉴定费 以票据为准 9 交通费 以票据为准 合理的交通费用,凭发票,仲裁委或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裁量 注意⚠️: 一、本人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条下列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工伤医疗费、康复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伤残辅助器具费; (四)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八)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九)丧葬补助金; (十)供养亲属抚恤金;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费用。 三、用人单位支付部分: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一条下列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 (三)工伤复发治疗期间的护理费与生活护理费的差额部分; (四)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五)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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