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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证遗嘱子女要在场吗
释义
    遗嘱公证不需要子女都要到场,即使一个子女都不到场,只要遗嘱人到场,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的公证员进行公证即可。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为此,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生命垂危时立嘱,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公证人证明,公证机关可在审查其合法性后,予以确认公证。公证员对遗嘱有保密义务.进行遗嘱公证,可向立嘱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意志,处分其财产,对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积极的作用。
    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公证遗嘱申请遗嘱
    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
    ☆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
    ☆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
    ☆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二、公证遗嘱具体内容
    (一)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三)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四)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五)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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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21:2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