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销公证遗嘱的方式 |
释义 | 法律分析: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之必要条件:(1)当事人必须亲自向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2)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并未受到任何人的胁迫诱使;(4)撤消变更公证遗嘱的原因真实、明确、清楚。符合上述条件的当事人要求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时可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处应及时受理办结。 一、怎么办理遗嘱公证 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办理遗嘱公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2.审查,公证处对遗嘱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审查。 3.出具公证书,通过审查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遗嘱人根据遗嘱原稿核对后,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 办理遗嘱公证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是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二、公民变更遗嘱的基本要求 公民变更遗嘱,只能由遗嘱人本人亲自进行,其他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既无权对遗嘱人设立的遗嘱加以变更,也不能代理遗嘱人进行遗嘱变更。变更的遗嘱内容必须合法,遗嘱变更的每一事项无论涉及哪些内容,都必须与国家法律的要求相符合,否则变更的内容无效;变更遗嘱的方式也要求合法,一般来说,变更遗嘱的方式有两种:第一,制作新遗嘱,用以改变原遗嘱内容,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公证遗嘱。第二,提出变更原遗嘱的声明,但必须按原设立遗嘱的方式和程序进行。 遗嘱人需要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的,应当亲自到办理该遗嘱公证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因紧急情况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到原公证处申请的,也可到就近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或请原公证处派公证员到其住地办理。申请时,遗嘱人应当提供身份证件遗嘱所涉及的财产凭证和需要变更或撤销的遗嘱公证书,讲明变更或撤销该公证遗嘱的原因和理由。 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但能证明自己不知道的除外。提出复查的期限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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