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察的职务犯罪有哪些 |
释义 | 常见的公安民警职务犯罪类型主要表现为以下五类: (一)刑讯逼供犯罪。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 (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 (三)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玩忽职守犯罪。 (四)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五)违反枪支使用管理规定,持枪暴力犯罪。 警察犯罪谁来管 如果警察是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犯罪,例如渎职,刑讯逼供,滥用职权等等,就是由检察院来管,如果不是在履行职务,例如直接杀人,放火等等,就是作为普通犯罪,由公安局来管,如果危害国家安全利益,就是国家安全机关来管。 职务犯罪包括哪些 职务犯罪的概念就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的总称。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可以划分为以下三大类: (一)贪污贿赂犯罪(第八章) 贪污贿赂犯罪,在我国刑法中第八章中用了十五个条文,规定了十二个罪名(394—396)包括: 1、贪污罪 2、挪用公款罪 3、受贿罪 4、单位受贿罪 5、行贿罪 6、对单位行贿罪 7、介绍贿赂罪 8、单位行贿罪 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10、隐瞒境外存款罪 11、私分国有资产罪 12、私分罚没财物罪。 (二)渎职罪(第九章) 渎职罪在我国刑法第九章中用了二十三条规定了34个罪名。包括: 1、滥用职权 2、玩忽职守 3、枉法追诉裁判罪 4、私放在押人员罪 5、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等。 (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有七个: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罪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罪 3、刑讯逼供罪 4、暴力取证罪 5、虐待被监管人罪 6、报复陷害罪 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破坏选举罪。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八条 【虐待被监管人罪】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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