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办户口本需要哪些手续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后办户口本需要三个手续。具体如下: 1、迁户的当事人得先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获得迁移证件。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或判决书以及迁移证等资料; 2、携带以上证件资料,到需要迁入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户; 3、符合条件的,即可准予申请。 诉讼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是: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