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资助子女买房:这笔资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在当事人结婚前,如果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那么该出资应被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2、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分析 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在当事人结婚前,如果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那么该出资应被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2、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父母出资为新婚夫妻购买房屋的性质?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的,可按照法律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 4、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二、父母给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给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需要根据情况来看。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登记在父母名下,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如果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则属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结语 根据具体情况判断,父母出资购买房屋的性质和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则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出资,但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名下,则应按照法律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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