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错过了工伤申请时限,还能申请工伤赔偿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时限为2年。如果错过了这个时限,就不能再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了。但是,如果可以证明该工伤是由于受害人长期患有职业病或者劳动过程中暴露于毒害、放射性物质等高风险危险因素导致的,则不受时限限制。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伤残津贴、医疗费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待遇的申请时限为两年。因特别情况不能按时申请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2.《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职业病病人和工伤保险待遇享受人的权利不受时效期限的限制。受害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保险人的赔偿请求权利依法适用有关时效期限的规定。” 结论:如果错过了工伤申请时限,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再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但是,如果可以证明该工伤是由于受害人长期患有职业病或者劳动过程中暴露于毒害、放射性物质等高风险危险因素导致的,则不受时限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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