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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按照天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建
释义
    

法律主观: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主要包括: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法律客观: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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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1: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