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时交的押金能退吗? |
释义 | 离职时交的押金应退还给劳动者,单位不退还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投诉劳动局,要求退还并处罚款。劳务合同辞职工资应立即结算,用人单位不能规定与法律相悖,否则无效。劳动者与公司地位平等,公司要求延迟结算工资是不合理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立即支付,并可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故意拖欠工资是剥削员工的开始,劳动监察部门应保障劳动者利益。 法律分析 一、离职,交的押金是否可以退 1、劳动者离职后,交的押金是可以退的。单位收押金的行为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其退还;若单位拒绝退还,劳动者可以去劳动局投诉,由劳动局责令单位限期退还,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二、劳务合同辞职工资是立马结算吗 1.完全可以要求公司立即结算,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在办理离职手续的同时,立即结算工资。公司规定不能与法律向抵触。不然无效,员工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公司如果由于各种自身原因无法立即支付,必须要支付一定的滞纳金,这个公司如果不同意完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其支付。 2.劳动者与公司的地位是平等的,公司要求25号结工资完全是按照他们自己的利益要求在办事,彻底无视了劳动者的正当合理要求,按道理说,劳动者在公司工作已经事先付出了劳动,而不是公司预先支付工资,所以事实上劳动者已经处于吃亏了的地位,如果再按照公司的规定日期拿工资,那从离职到这段时间的资金周转必定会出现问题,生活费无法得到有效保障,而相对于公司,只需要从财务里面划出一部分现金作为立即结算工资的保证金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了,所以对公司而言这是非常容易解决的问题。 3、如果公司不作为就是公司故意不解决这个问题来拖欠工资达到自己获利(争取资金周转时间)的目的。资本家剥削员工都是从这种小事情开始的。而劳动监察部门却一直还在为企业单方面讲话,殊不知它们应该保障的是劳动者的利益。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离职后交的押金是可以退还的。如果单位拒绝退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劳动局将责令单位限期退还,并处以罚款。另外,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立即结算劳动者工资。如果公司不履行义务,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滞纳金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监察部门应保障劳动者的利益,不应偏袒企业。请劳动者积极行使自己的权益,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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