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工作3年没签劳动合同辞退我,公司如何赔偿? |
释义 | 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应支付二倍工资;单位违法解雇员工,应支付二倍赔偿金。争议可由劳动部门处理,不执行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需提供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如工装、工资条、社保记录等。电话咨询可行。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补交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如果单位不但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反而解雇你,那么你还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发生争议,由当地政府的劳动部门处理。单位不执行劳动部门监察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劳动争议仲裁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需要你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 如有需要,可电话咨询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未签订,公司解雇员工后的赔偿责任如何确定? 劳动合同未签订的情况下,公司解雇员工后的赔偿责任需要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进行确定。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根据《劳动法》等法律规定,雇主仍有义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的确定将考虑员工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公司违法解雇的情况等因素。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通过与公司协商、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员工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针对个人情况的具体法律建议和支持。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应支付二倍工资,并补交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若单位解雇员工,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赔偿金。如发生争议,可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如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供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如工装、工作证、工资条等,可增加胜诉的可能性。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个人化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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