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间,如果旅游期间需要参加工作或者学习活动,是否需要特殊审批? |
释义 |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期间旅游参加工作或学习活动,需要特别审批。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需要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批准后方可参加工作或学习活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不得离开住所所在地,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离开: (一)参加调解; (二)接受司法鉴定; (三)接受检查、治疗; (四)处理财产、生产、生活必需等事务; (五)其他需要离开住所所在地的情形。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百二十二条:被告人取保候审期间,如需要离开住所所在地参加特定的工作或学习活动,应当向批准其取保候审的人民法院或者批准其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其工作或者学习活动需要离开住所所在地的证明材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被告人因涉嫌犯罪被取保候审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适用缓刑、免除刑事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刑罚: (一)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表现; (二)积极赔偿损失、消除危害后果; (三)协助侦查、起诉犯罪; (四)属于情节轻微的; (五)其他应当从轻、减轻刑罚的情形。 以上法律依据说明,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需遵守法律规定,向批准其取保候审的人民法院或者批准其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批准后方可参加工作或学习活动。同时,被告人应当遵守离开住所所在地的时间、地点、任务等限制要求,不得滥用批准,以免影响案件审理和社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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