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章,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置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剥夺或限制双方任何一方的合法权利。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才具有法定效力。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前,即使双方都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协议依然是没有产生法律效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章。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